增殖放流的时间?

218 2024-04-21 14:27

一、增殖放流的时间?

每年的六月六日。每年的六月六日,为全国的放鱼日。南宁邕江也在六月六日的那天,在邕江的石埠段进行了渔业资源增殖流放活动,通过增殖放流鱼类,对补充和修复邕江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改善邕江水域的环境和生态条件,推动渔业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增殖放流宣传文案?

通过人工放流主要是对我们水生资源进行增殖,另外它还有保护提高水质,保护环境的作用,最重要的一点,由于工业污染,大型的水工建筑对鱼类有很大的影响,所以通过人工放流人工增殖,对我们整个环境都有很大的提高。

三、增殖放流鱼苗会死吗?

嘻嘻!增殖放流的鱼都是这个流域生存的鱼种,适合放置地的气候环境,生存生长一点问题都没有,但是一定损耗还是有的,就是你买鱼苗放在养鱼池里养也有一定量损耗,大部分鱼苗都会很好生存下去

四、增殖放流是什么意思?

增殖放流就是用人工方式向海洋、江河、湖泊等公共水域放流水生生物苗种或亲体的活动。

     这样可以通过增殖放流可以补充和恢复生物资源的群体,同时也可以改善水质和水域的生态环境还可以增加了渔民的收入,促进了渔民增收,总得来说是一种社会效益。

五、增殖放流单位资质要求?

增殖放流单位资质的要求如下:

1.苗种生产单位应当符合条件。

2.亲本数量与质量、生产设施及苗种生产能力、技术保障、企业信誉等方面符合要求。

3.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六、水产动物增殖放流的目标有哪些?

水产动物增殖放流的目标主要有以下几点:

1. 恢复渔业资源:通过向天然水域投放水产动物的苗种,可以增加种群数量,从而恢复渔业资源。

2. 修复水域生态:增殖放流有助于改善水域的群落结构,修复因捕捞过度或水利工程建设等遭受破坏的生态环境。

3. 保持生物多样性:增殖放流有助于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持水域生态系统的稳定。

4. 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通过恢复渔业资源、修复水域生态和保持生物多样性,增殖放流有助于实现渔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三效合一。

需要注意的是,增殖放流的目标应当综合考虑水域特性、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以及增殖放流可能带来的影响,确保增殖放流活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七、四川省鱼类增殖放流规范?

(一)严格增殖放流供苗单位准入

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通过招标或者议标的方式采购用于放流的水生生物或者确定苗种生产单位。供苗单位招标应综合比较苗种生产单位资质、亲本情况、生产设施条件、技术保障能力等方面相关条件,支持省级渔业主管部门通过综合评价的方法统一招标确定经济物种苗种生产单位,建立定期定点供苗及常态化考核机制,保障放流苗种优质高效供应。加强中央财政增殖放流项目供苗单位资质审核,珍稀濒危物种苗种供应单位需在农业部公布的珍稀濒危水生动物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中选择,经济物种苗种供应单位基本条件应符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苗种管理的通知》(农办渔〔2014〕55号)有关要求。

(二)加强增殖放流苗种供应体系建设

各地应支持和鼓励渔业资源增殖站、科研院所及推广机构所属基地、省级以上水产原种场等相关单位参与增殖放流工作,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提高放流苗种供应能力和苗种质量。积极推动国家级和省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基地建设,加强增殖苗种繁育和野化训练设施升级改造,支持开展生态型、实验性、标志性放流,推进增殖放流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健全完善增殖放流苗种供应体系,为增殖放流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三)开展增殖放流供苗单位督导检查

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应将增殖放流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相关内容纳入专项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增殖放流项目实施单位及供苗单位人员培训,适时组织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和有关专家对苗种供应单位苗种繁育、疫病防控和放流实施等相关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应加大增殖放流供苗单位苗种质量安全抽查力度,不定期组织有关机构对苗种种质、药残及疫病情况进行检测,并逐步将增殖放流供苗单位纳入国家或省级水产苗种药残抽检和水生动物疫病专项检测计划,推动建立增殖放流供苗单位常态化监管机制。

(四)建立增殖放流供苗单位约束机制

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应对区域内的中央财政增殖放流项目供苗单位进行全面登记和清理整顿,依托全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信息采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完善本辖区内供苗单位信息库基础信息,建立统一的管理信息档案。建立增殖放流供苗单位黑名单制度(以下简称“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供苗单位不得承担增殖放流项目苗种供应任务,各级渔业主管部门也不得将其纳入增殖放流供苗单位招标范围。完善中央财政增殖放流项目供苗单位备案核查制度,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应于每年年底前通过信息系统上报中央财政增殖放流供苗单位相关信息,我部将组织审核和实地抽查,核查不合格的供苗单位将被列入黑名单,同时核查结果还将作为下一年度财政项目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加强增殖放流苗种种质监管

(一)科学选择增殖放流物种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增殖放流物种的选择,严格按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开展放流活动。用于增殖放流的亲体、苗种等水生生物必须是本地种。严禁使用外来种、杂交种、选育种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物种进行增殖放流。中央财政增殖放流项目实施单位原则上应在《农业部关于做好“十三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1号)所列物种范围内选择适合本地区放流物种,如确需放流不在其范围内的物种,需经省级渔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充分论证并报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备案。各地还要加强对社会大众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宗教界放生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切实规范各类放生行为,严禁不符合生态要求的物种进入天然水域。

(二)建立放流物种种质评估机制

鉴于我国内陆水域的鱼类、两栖类及爬行类都存在地理种群,为避免跨流域水系放流可能形成的潜在生态风险,增殖放流物种应遵循“哪里来哪里放”原则,即放流物种的亲本应来源于放流水域原产地天然水域、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或省级以上原种场保育的原种。各地应加强对供苗单位亲本来源的监管,建立适宜放流物种和放流水域科学评估机制,明确本地区可放流物种和可放流水域,并予以公布。

(三)加强增殖放流苗种种质检查

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中央财政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苗种供应有关情况的通报》(农办渔〔2015〕52号)要求,严把放流苗种种质关口,从招投标方案制定、供苗单位资质审查、实地核查等多方面入手,加强放流苗种种质监管。特别是在放流苗种培育阶段,增殖放流项目实施单位应组织具有资质的水产科研或水产技术推广单位,在放流苗种亲体选择、种质鉴定等方面严格把关,加强对供苗单位亲本种质的检查。省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应组织相关科研单位加强放流物种种质鉴定和遗传多样性检测应用技术研究,加快推动增殖放流苗种种质鉴定工作开展,为保障水域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提供有力支撑。

强化增殖放流苗种质量监管

(一)规范增殖放流苗种质量检验程序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放流水产苗种必须进行疫病和药残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放流。增殖放流苗种药残检验按《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增殖放流经济水产苗种质量安全检验的通知》(农办渔〔2009〕52号)执行,苗种疫病检测参照《农业部关于印发<鱼类产地检疫规程(试行)>等3个规程的通知》(农渔发〔2011〕6号)执行。各级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机构或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应积极配合渔业主管部门做好增殖放流疫病检测工作。放流苗种的检验检疫费用和具体支付方式由检测单位和苗种生产单位协商确定。

(二)强化增殖放流苗种质量监管

各地在组织增殖放流项目招标时,应将增殖放流苗种质量检验要求作为必要条款列入招标文件中,并在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予以明确。苗种生产单位凭检测单位出具的疫病和药残检验合格报告申请参与增殖放流活动,经检验含有药残或不符合疫病检测合格标准的水产苗种,不得参与增殖放流等活动。项目实施单位应将增殖放流苗种疫病和药残正式检验报告归档保存两年以上。一年之内有两次及以上禁用药物检测呈阳性,或连续两年疫病检测不合格的,以及拒绝抽检或不接受监管的水产苗种生产单位应被列入黑名单。

(三)规范增殖放流苗种投放

强化增殖放流苗种投放监管,倡导科学文明的放流行为,禁止采用抛洒或“高空”倾倒的放流方式。加强增殖放流苗种投放技术指导,在增殖放流项目实施方案中明确放流苗种投放方式,并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具体实施。具备条件的应按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SC/T 9401-2010)要求,采取更加科学合理的方式投放苗种,以降低放流苗种的应激反应和外界不利影响。支持科研机构和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开展放流苗种野化训练试验,增加放流苗种野化暂养环节,增强放流苗种适应放流水域环境能力,切实提高放流苗种的成活率。

八、中国对虾大苗放流标准?

对虾苗放流标准

放苗前要检测池塘里水的pH、氨氮、溶氧等理化指标,均正常后方可放苗。

肥水下塘,池水透明度掌握在35~40厘米,池水呈黄绿色或红褐色,浮游生物丰富,保证虾苗有充足的天然饵料。

  虾苗放养前要先经过试水。试水的方法:可用水桶装些池水,放入虾苗,经半个小时的观察,对虾苗活动状况正常,证实池水毒性已消失,方可大批量地放养虾苗。

  要注意装虾苗塑料袋水温与池塘水温间的温差要小,可将塑料袋放在水上,打开袋口,慢慢加入池塘水,待两者水温基本一致后再将虾苗放入池中

九、日本对虾养殖技术规范

日本对虾养殖技术规范

虾类养殖是水产养殖业中的重要部分,对虾作为其中最具商业价值的品种之一,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种植。日本对虾养殖技术以其规范和高效的特点备受关注。

日本作为世界上最重要的对虾养殖产区之一,拥有丰富的经验和先进的技术。他们的养殖技术规范确保了对虾的高产和优质,并为其他养殖业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以下是日本对虾养殖技术规范的一些重要方面:

1. 水质管理

水质管理是对虾养殖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日本对虾养殖业对水质的要求非常严格,始终保持水质清澈、透明,并定期监测水质参数。他们使用现代化的水质监测设备,包括溶氧测量、酸碱度测量等,确保水质在合理范围内。此外,日本对虾养殖业注重养殖水域的环境保护,定期清理池塘,防止污染和疾病传播。

2. 饲料管理

合理的饲料管理是确保对虾健康成长和高产的关键之一。日本对虾养殖业严格控制饲料的配方和喂养量。他们根据对虾生长的不同阶段和身体需求,科学制定饲料的成分和用量。同时,日本对虾养殖业也注重饲料的质量和来源,保证饲料的新鲜度和营养价值。

3. 疾病防控

疾病是影响对虾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为了防止病害的发生和传播,日本对虾养殖业采取了一系列的预防措施。他们定期检查养殖池塘的健康状况,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处理。另外,日本对虾养殖业还与专业的养殖技术研究机构合作,开展疾病防控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4. 养殖场设计

养殖场的设计对于提高对虾养殖效益和减少养殖成本非常重要。日本对虾养殖业注重养殖场的系统化和标准化设计。养殖场的布局、养殖单元的大小和数量、设备的选型等都经过精心规划。养殖场中的设施设备方便养殖工作的展开,并且能够提供良好的养殖环境。

5. 定期养殖管理

日本对虾养殖业强调定期的养殖管理,包括对虾群体的健康状况、生长情况等的监测和评估。他们建立了健全的养殖记录体系,对养殖过程中的关键数据进行记录和分析。这有助于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

6. 链接其他养殖产业

日本对虾养殖业注重与其他养殖产业的有机衔接,形成产业链。他们与鱼类养殖业、贝类养殖业等相互合作,通过养殖配套,实现资源共享和效益互补。例如,将对虾与鱼类养殖相结合,利用鱼类的废料作为对虾的饲料,提高餐桌虾的养殖效益。

结语

日本对虾养殖技术规范以其严谨和高效备受推崇。水质管理、饲料管理、疾病防控、养殖场设计、定期养殖管理以及与其他养殖产业的衔接是其成功的关键。其他养殖业可以借鉴日本对虾养殖技术规范,从中获得启示,提升自身的养殖效益和竞争力。

十、如何区分中国对虾,日本对虾,凡尔滨对虾?

生物学特征的话,日本对虾有明显条纹,而且颜色较深。中国对虾和南美白对虾比较相似,看须和剑额,中国对虾剑额比嘴巴长,须也较长,而南美白对虾剑额就较短了。另外,南美白对虾是市场上海虾最便宜的一种,大量人工繁殖,肉质没有那两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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